| 牺牲后应税收入 | $90,000.00 |
| 所得税(未牺牲) | $20,788.00 |
| 所得税(牺牲后) | $17,788.00 |
| 总税务节省 | $3,200.00 |
| 养老金缴款税(15%) | $1,500.00 |
| 存入您养老金账户的金额 | $8,500.00 |
| 实得工资(未牺牲) | $77,212.00 |
| 实得工资(牺牲后) | $70,412.00 |
| 实得工资减少额 | $6,800.00 |
薪资牺牲(也称薪资打包)是您与雇主达成协议,用税前工资换取特定福利——最常见的是额外养老金缴款。由于缴款来自税前收入,您可缴纳更少的所得税。
优惠(税前)缴款上限为每年30,000澳元,包含雇主养老金保障缴款(11.5%)和所有薪资牺牲金额。超额部分将计入应税收入,按边际税率征税。
养老金缴款税率为15%(高收入者适用第293条分部税为30%)。若您的边际税率为32.5%或以上,则每1澳元可节省税差额。例如,收入在45,001至120,000澳元之间,每1澳元牺牲约节省17.5分税(32.5% − 15%)。
第293条分部是针对收入加养老金缴款超过250,000澳元的高收入者额外征收的15%养老金缴款税,使其实际养老金税率升至30%,减少但不消除薪资牺牲的节税优惠。
通常不可以。薪资牺牲的养老金与所有养老金一样受保全规则约束,须达到保全年龄(1964年后出生的大多数人为60岁)并满足退休等释放条件方可提取。严重经济困难或绝症患者可申请有限的提前提取。